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并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13个方面的制度作出战略部署。
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新华网联合推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研读笔记”系列微视频。今日推出第八期《打造平安中国“升级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并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13个方面的制度作出战略部署。
其中,第八方面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二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是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四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五是完善国家安全体系。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决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贵伦指出,与党的十九大报告相比,决定从“社会治理体制”到“社会治理体系”,一字之差说明,社会治理不仅要以制度为基础,还要强调运行体系,体现了把社会治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要求。同时,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础上,增加了“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这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使社会治理体系的表述更加全面系统、进一步完善。
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方面,决定提出要“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宋贵伦认为,“决定的这个表述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强调了社会治安要把人防、技防、物防等结合起来,更全面系统、更有实效。”
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上,决定从“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方面提出要求。宋贵伦表示,这回应了当前基层社会治理探索的实践成果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意义。
来源:共产党员-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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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亚
责编:姚润萍
编审:陈卫平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