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从三个方面,作出明确安排和部署,为公权力运行扎紧“制度之笼”。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表示,“这三方面分别从对权力的监督、对权力的配置制约和反腐败体制机制角度,为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作出科学系统安排。”
毛昭晖指出,在对权力的监督方面,决定明确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改革路径,即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同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在对权力的配置制约方面,决定提出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三大原则,通过明晰权力边界、推动用权公开、完善精准问责机制等措施,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深化治本之策。
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决定着眼强化“不敢腐”,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着眼保障“不能腐”,提出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着眼筑牢“不想腐”,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
来源:共产党员-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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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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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陈卫平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