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科学院大学2025年冬季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30

所属各部门:

       现将中国科学院大学2025年冬季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前期准备工作和答辩工作的大体安排通知如下

     (若国科大学位办有后续通知要求,则依据校学位办最新规定补充执行):

一、工作进程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相关负责人员

论文预答辩

组建预答辩委员会(硕士不包含导师在内3人或5人、博士5人或7人,同等学历硕士5人,同等学历博士7人),准备预答辩材料

9月2日-9月18日

导师      研究生

论文工作

9月18日前提交论文送审稿至导师,论文格式检测结果,送导师审核(2项内容在sep系统上完成)

9月18日前

研究生

9月23日前导师完成审核,将论文送审稿提交至国科大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培养系统

9月23日前

导师      研究生

毕业资格   审核

填写《文章及专利情况表》,9月18日前交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审核并确认学生科研成果是否达到宁波材料所研究生毕业成果要求,请辅导员在符合毕业成果要求的学生情况表(纸质版)首页签注:“符合毕业成果要求并签名”.

9月18日前

辅导员

材料学院阅微楼509研究生处提交(拷贝)以下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名单内不能按时提交以下材料的毕业生按延期处理(名单及申请表另见附件)。1.经导师审查过的学位论文盲审版(WORD和PDF电子版),需与教育平台sep系统上传的论文版本一致;2.辅导员审核签名扫描版的文章及专利情况表(PDF电子版);3.成果证明材料(PDF电子版);4.学位论文完整版(word和pdf电子版)5.导师签名的《论文送审专家推荐名单》扫描版(PDF电子版)。

9月23日

研究生

论文查重

研究生处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和论文重复率检测,若审查通过即直接进入论文送审评阅阶段

9月27日前

研究生处

论文评阅

论文正式送审(9月29日-10月22日论文送审)

10月22日

研究生处

收集汇总评阅意见

10月22日前

研究生处

论文答辩

组建答辩委员会(硕士3人或5人、博士5人或7人,同等学历硕士5人,同等学历博士7人),准备答辩材料(答辩人的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参加所指导的答辩人答辩过程)

10月25日前

辅导员    研究生处

组织论文答辩,整理所有答辩材料

10月28日—11月8日

研究生

学位初审

审核答辩结果,对研究生学位进行初审

11月中下旬

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答辩通过后相关表格的填写及相关材料的提交

《学位信息系统》数据确认

11月14日前

研究生

《学位论文远程提交系统》最终版学位论文上传和确认

11月14日前

研究生

纸质版毕业材料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学位论文声明、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等

11月19日

研究生

电子版毕业材料提交: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等

11月19日前

研究生

毕业研究生须提交工作学习、生活照片若干张

11月19日前

研究生

 离所手续

学位档案整理

1月15日前

研究生处

办理离所和派遣手续

1月15日前

研究生处

 

二、注意事项:

1、中国科学院大学已经试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如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撤销学生学位,暂停导师连续3年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招生资格,所招生名额核减3%。请各位导师务必仔细审核学位论文,严把质量关。

2、请所有研究生务必9月18日前在培养业务平台上提交毕业论文(完整版、盲审版)送审稿,完成论文格式检测,并请导师在10月7日前审核通过,未通过者视为不申请本次毕业,放弃本次冬季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处以网上送审稿为准进行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其中全文重复率不能超过10%,各章(以知网系统为准)重复率不能超过20%,经研究生处统一查重2次仍如不合格的同学,则本次不予以送审。

3、送审要求:2017年起全所论文实行盲审,博士论文须送审至少5名正高职称专家,硕士论文须送审至少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在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将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4、预答辩要求:博士生预答辩委员会需由5名及以上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由各实验室/中心统一组织),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硕士生预答辩委员会需由3名及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至少来自相关学科2个及以上不同课题组),若预答辩人导师作为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四人组成。博士生和硕士生预答辩安排需分开进行,其中博士生汇报及提问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硕士不少于40分钟。预答辩不通过者需按照预答辩评定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各预答辩单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预答辩委员会是否聘请所外专家。

5、答辩要求:博士生答辩委员会需由5名或7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由各实验室/中心统一组织),其中至少2名应为材料所以外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博士专业学位应包含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硕士生答辩委员会需由3名或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应为材料所以外的同行专家,硕士专业学位应包含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博士生和硕士生答辩安排需分开进行,其中博士生汇报及提问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40分钟,一般博士生汇报不少于45分钟,硕士生汇报不少于20分钟。自2022年10月起,答辩人的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6、为了便于落实各部门论文答辩工作,请各部门辅导员为各部门答辩工作联系人。

7、冬季毕业生论文答辩费用(含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答辩专家往返路费和住宿费)由各部门课题经费支付。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相关费用参见《BOB彩票 专家劳务费实施细则》。

8、有关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毕业材料清单等请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0574-86699611)。

9、在向系统提交学位论文之前,务请各部门答辩联系人组织研究生进行预答辩,检查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准备情况;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认真准备,确保研究生论文送审和答辩工作如期进行。

10、请2025届1月(预)毕业生加入QQ群“2025届1月(预)毕业生”,QQ二维码见附件,并修改本群的昵称为本人姓名+导师+所属部门。

11、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科大学位系统封库时间、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和论文重复率检测、盲审周期、毕业生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所以请毕业生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感谢大家的配合。

12、确认学信网毕业照与学籍系统中毕业照一致。

三、其他事项

1、请同学们尽快在培养系统中检查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是否达到国科大学分要求,学分未达要求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暂行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见附件二)。

2、 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国科大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管(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二),所以请同学和导师们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为切实做好论文查重、盲审工作,请确保提交至研究生处的学位论文在格式上已达到国科大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附件一)。

注:各学科群分会2023年8月更新的Word模板、2023年7月更新的LaTeX模板、留学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24年1月更新,在首页添加了红色字体的说明)请各学位申请人遵照执行所属学科群分会的学位论文最新要求撰写论文,切勿直接参照往届毕业生论文格式!

4、成果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提供全文;已正式接收但尚未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由导师说明文章已接收+导师签名后的扫描版接收函(所提供的接收函,必须由导师签字确认,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并附全文;专利提供受理或授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有名次说明,导师签字扫描版)。

5、学位论文盲审版:在论文完整版本的基础上,删除致谢、个人简介,确保全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等所有可能反映出导师与作者信息,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可保留期刊名称、专利类别、年度及相应数量等信息,WORD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博士/硕士论文-姓名-学号-盲审。

6、关于论文格式检测: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国科大学位申请系统开通了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功能,各位同学请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上传论文进行检测,并提交导师审核,论文格式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申请。

注:格式检测系统暂不支持留学生学位论文检测,留学生学位论文格式仍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

7.关于论文送审:为规范学位论文评审工作,2020年10月起,国科大学位系统评阅模块在原有基础上开发了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新系统实现了评阅专家智能推荐,并提供系统抽盲、双盲送审的功能,在原有邀请由毕业生导师推荐的评阅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论文评阅的基础上,本次学位申请起学位论文送审环节,将设定系统分别随机抽取30%的博士研究生、30%的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进行所外双盲送审。

8.系统上传的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须逐条回答专家提出的质询,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研究生处联系人:温尔斯格

联系电话:0574-86699611

E-mail:wenersige@nimte.ac.cn

附:

附件一 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内网及邮件通知)

附件二 2025毕业材料汇总清单(见内网及邮件通知)

附件三 2025年冬季(预)毕业生名单

附件四 2025届1月(预)毕业生QQ群二维码(见邮件通知)

附件五 各实验室/中心辅导员名单

研究生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