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材料所| English| 中国科学院
正在加载时间...
当前所在位置:办事大厅 -> 通知公告
【申报】转发关于申报2012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2-04-10, 查看:1356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宁波工研院2012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中科院《关于2012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计条函字[2012]14号),结合宁波工研院实际情况,发布此通知。
  一、申报条件
  (1)原始性科技创新。
  (2)对我院战略布局调整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有重要影响,能够显著提升相关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百万至千万元)科研装备研制项目。采取研究所自由申请和院自上而下部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进。
  (3)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实验装置或样品仪器。
  (4)满足解决国家或我院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战略需求;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发展,明显提升实验手段、带动学科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应用新原理、新技术,具有原始性、集成性创新特点,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有推广应用前景,能够提升国家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技术等级,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5)研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6)按单位实行限项申报,我单位限报2项。鼓励跨所(必须是院属事业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程序
  (1)4月20日前告知申报意向;
  (2)5月11日前准备实施方案并报送科技发展部;
  (3)5月15日左右组织所内评选、论证,择优上报;
  (4)5月16-17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通过ARP系统正式上报;
  (5)5月18日,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计财局。
  (6)院计划财务局组织书面审核、答辩;签订研制项目任务书等。
  三、注意事项
  (1)请申报部门和申请人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自身科研需要和技术基础组织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
  (2)跨所申报请提前签署合作协议。
  (3)择优推荐项目正式上报时需提交科技发展部实施方案(附件2)及纵向项目合同审批记录表(附件3)。
  四、联系人:
  马月红,E-mail:
mayh@nimte.ac.cn,   电话:86685172
  汪爱英,E-mail:
aywang@inimte.ac.cn,  电话:86685170

附件1: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3:纵向项目合同审批记录表 
附件4:研制设备评价标准(供参考) 
                                                科技发展部
                                                  2012年4月10日
 打印本文本   |    收藏本文   |    回到顶部